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夹河镇石门幼儿园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郧西县教育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扶持,招标人为郧西县夹河镇石门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郧西县夹河镇石门村
2.2 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郧西县夹河镇石门,分为综合楼和附属工程两部分。综合楼建筑层数2层,建筑面积470㎡。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4 质量目标:合格。
2.5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拟派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其中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项目班子成员外,投标人若另增派授权委托人参与本工程的建设管理,此类人员应在郧西县教育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
3.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0月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网页版中标公示,以中标公示时间为准)三项需同时具备;
3.5湖北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打印带二维码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2014年10月1日至今无以下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未出现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并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过的;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在“信用中国”、“最高人民检查院”官方网站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废标处理。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10 月 19 日至2017年 10 月 23 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节假日正常报名)持:法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需在同页纸上同时附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单位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北”网站失信查询结果网上下载件、湖北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打印带二维码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班子成员有效证件,以上所有人员还需提供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2017年3月—2017年6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到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人民中路嘉华假日酒店7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郧西在线网站(http://www.yxol.net/)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郧西县夹河镇石门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家成 电 话:152714462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8772873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