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信息后,郧西法院干警即刻联系茅箭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协助,先行赶赴被执行人陈某所在宾馆,11点40分许,茅箭区法院传来消息,称被执行人陈某已被控制,并被带回茅箭区法院羁押室。郧西法院干警立即奔赴茅箭区法院将其带回郧西法院。在问询中,被执行人陈某自述其从长沙打工回来刚下火车找地方休息,便被赶赴上门的执行干警擒拿归案。因陈某无钱履行,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这是郧西法院与郧西公安局合作临控被执行人,与茅箭法院内外联动的又一起典型案件。
徐某与陈某民间借贷一案,陈某自2017年6月底被他案拘留后,于10月份便失去联系,下落不明,执行干警多次到陈某常住地找寻下落,均未找到,于是将其列入临控对象,对其进行监控。近日,郧西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便收到郧西县公安局的消息,从收到信息到将其带回仅用时3个小时,充分体现了“临控”的强大效果。
郧西法院和郧西公安局加强联动协作,通过“临控”系统,及时将需要临控的被执行人移送至郧西县公安局信息部门,为有效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提供了更广阔的信息来源,让老赖无处藏身,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