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郧西县关防乡龙潭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工程
二、采购项目慨况:本项目位于龙潭子村二组邓家门上,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安置12户。
三、三、采购资金:约94.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合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上岗证,其中,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班子所有人员还需提供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2018年1月—2018年3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人员名单和缴费凭证);投标人具有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须在近三年内(2015年5月31日2018年6月1日)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5、投标企业须提供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打印企业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需提供郧西县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公告期内)
,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官方网站未有限制其投标资质(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8、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公告期内)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废标处理。
六、投标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人,请被委托人持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项目班子其他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于北京时间:2018年7月25日— 2018年7月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00—5:30)在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十堰市滨河小区9号楼1单元101室)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郧西在线》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郧西县关防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13677195058
湖北兴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13807282313
日期: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