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2017年度劳动用工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4-15    编辑整理:郧西房产网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关于印发郧西2017年度劳动用工年检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依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劳动年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 年检对象及范围

全县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统称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2017年度劳动年检。

二、 年检主要内容

1、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2、用人单位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情况;

3、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鉴证和履行情况;

4、社会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职业介绍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情况;

5、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规定情况;

6、制定和执行劳动保障管理制度情况;

7、用人单位执行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规定情况;

8、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需提供的信息资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企业及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2、2016年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

3、2016年6月和12月职工工资表(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职工花名册;

4、招用职工的有关资料;

5、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年检时间和工作步骤

劳动年检工作自2月23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时间为2月23日至3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年检工作实施方案,发布劳动年检公告。用人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按要求提供劳动年检所需资料。

第二阶段:开展检查、整顿规范。时间为3月2日至3月31日。劳动监察部门对各用人单位上报的年检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并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到位,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促缴社保。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1日。在全县范围专项检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国土项目、交通水利设施等行业缴纳工伤保险情况。新开工项目一次性缴清工伤保险费,在建项目进行补缴,具体按照西人社发[2015]47号文件执行。

第四阶段:分类审验、完善程序。时间为4月22日至5月22日。对各类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年检材料进行分类审验,并结合检查情况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对拒不接受年检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五阶段:总结评比、公示结果。时间为5月23日至5月31日。经过严格审验、检查,分别评选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最佳诚信单位,通报年检结果,并将整个年检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社会保险局、医疗保险局、劳动关系股等业务经办机构要紧密配合做好年检工作。

2、在劳动年检过程中,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分片包联乡镇和社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年检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督促辖区内的用人单位主动接受劳动年检。

3、对2017年度劳动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限期整改,直到整改到位为止,情节严重的或拒不整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地址:郧西县富康大道70号

联系人:张启明     联系电话:6234988、15071595757

                                 2017年2月23日

返回郧西房产网
关键词:

新闻排行

热点楼盘

更多